来源:石台县税务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3-12-18 17:17
征集结束时间:2024-01-18 17:17
状态:已经结束
尊敬的网友:
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石政办秘〔2023〕64号)要求,对本部门起草的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年代久远、超过行政规范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拟将《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石政秘〔2011〕101号)、《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石政秘〔2018〕185号)和《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石政秘〔2022〕85号)3份文件合并,草拟了《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
征集方式:
1.平台留言:登录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hshitai.gov.cn/,从“互动交流”栏目“调查征集”版块中点击进入“关于公开征求《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进入“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2.电子邮箱:690382629@qq.com。
联系人:佘国富
联系电话:0566-6028340
联系地址: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6号
附件:1.《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表
石台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石台县税务局向社会公众征集《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