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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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充电桩 | |||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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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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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1:15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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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门口改造成停车场是一个好的惠民工程,可是充电桩地方每天停的都不是新能源汽车,也没有权属单位电话号码,电价上更是没有丰谷阶梯电价供客户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在充电桩地方安装龙门架悬挂提示牌,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服务。谢谢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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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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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9:20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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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经与有关部门联系,现答复如下:建设单位石台县住建局拟于近期在政府公共停车场新能源车充电车位涂装地标,并安装新能源充电站指示牌(含权属单位兴石集团联系方式),近日来因天气原因暂未实施。充电电价在投入运营时已设置峰谷平电价。感谢您对石台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石台县的建设发展,并多提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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