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0:00-11:00
嘉 宾: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访谈地点:石台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主办单位: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访谈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县非机动车拥有量大幅增加,城区街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较为突出,给市民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我们邀请到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储国胜,对群众所关心的非机动车停放问题进行解疑答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职能
1.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职能。负责组织拟定城市管理区域内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督促全县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利用、消纳;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饲养的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管理审批;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施工现场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撒的监管。
2.维护公共空间的职能。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灯饰亮化方面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监督和管理;负责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批准;负责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区域内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
3.行使交通环境管理的职能。负责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停车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等;负责牵头做好城区停车、洗车等场点设置和管理。
4.行使市政管理的职能。负责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交通标识、景观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市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等审查;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工作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拟定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负责实施城市管理区域内财政投资的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
5.行使智慧城管的职能:负责全县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形成城市管理数据库,实现数据互通互享并发挥作用。
6.行使提高应急能力的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后,及时协助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积极主动做好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五)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综合考核、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主持人】
谢谢储队长,谢谢各位网友,我们下期再见!
[ 10:58:47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谢谢主持人,谢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566-6029813或者12319城管热线进行咨询,谢谢大家!
[ 10:55:25 ]
【主持人】
谢谢储队长,由于时间有限,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接近尾声了,再次感谢储队长的到来,同时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 10:51:01 ]
提问 5、【舒***】
非机动车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10:38:55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10:47:29 ]
提问 4、【刘***】
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与物业反映无果该怎么办?
[ 10:24:00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如果市民碰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6-6029813)。同时,我们会对接消防大队,对相关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督促物业公司强化文明停车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业主规范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 10:43:08 ]
提问 3、【赵***】
我想反映有些共享单车停放点不能正常还车,这个又是怎么回事呢?
[ 10:17:28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停放共享单车时,只能在企业APP平台中标注的停放区(也就是P点)上锁还车,这样就能减少市民随意停放的现象。共享单车企业在上线P点的过程中,由于各个企业的定位系统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出现了停放点没有P点或者P点偏离停放区不能锁车的尴尬现象。市民一旦发现某个停放点不能锁车,可以直接通过APP向企业进行反映,企业就会及时安排人员去处理。
[ 10:33:31 ]
提问 2、【顾***】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朝向停放,请解释一下朝向方面的要求?
[ 10:12:53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其实市民在停放车辆时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为了和机动车停放点进行区别,非机动车的停放区域除了长度和大小区别之外,往往都会在停放点内画有有自行车或箭头的标志,而这个标志除了告诉市民这个停放点用来停放非机动车之外,还告诉了市民统一的车辆朝向,即标志朝上的方向就是停放时车头的朝向。而如果没有箭头和自行车标志的话,那么默认车头朝向马路。
[ 10:23:34 ]
【主持人】
现在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我们请储队长为我们答疑,也请各位网友继续踊跃提问。
[ 10:06:05 ]
提问 1、【李***】
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是停放秩序方面的管理,我们主要是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 10:05:18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好的,所谓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包括对原有停放区的重新规划和增补划线;二是整治乱停放现象,包括车辆不在停放区内停放、停放区车辆未按规定朝向停放、共享单车超量停放以及共享单车企业对共享单车的运营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 10:12:42 ]
【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储国胜】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储国胜。首先非常荣幸参加这次在线访谈,可以跟广大网友交流沟通。在此,我也代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向一直关心和支持石台城市管理工作的网民朋友表示真挚的感谢!我们会悉心听取大家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通过本次在线访谈,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 10:03:5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线访谈,本次在线访谈正式开始。很高兴我们邀请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储国胜为我们本期的访谈嘉宾,与网友们在线交流,下面我们请储队长向各位网友问好。
[ 10:01:08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