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010-00014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喜讯!石台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名单,池州石台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石台县一直秉持“生态立县”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其境内山清水秀,生态优良,森林覆盖率高达84.5%,是安徽省生态环境最好的县份和皖南山区著名的茶乡。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石台县大气负氧离子平均每立方厘米达6000至14000个,是首批“中国天然氧吧”,全县98%的国土面积富含硒元素,是全国三大富硒地之一。
石台将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真正守住绿水青山,勾画生态文明发展的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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