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006-0009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对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石自然资规〔2020〕5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对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小飞等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对农村闲置土地综合利用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商县农业农村局,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乡镇一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村庄规划体系
目前规划农村农房建设、基础设施用地建设的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乡发展用地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全面实施以来,特别是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随着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凸现,土地利用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布局、目标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影响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迫切需要调整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根据我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城乡规划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合并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我县启动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今后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龙头,把握好城市的战略定位、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统筹各类发展空间需求,构建空间规划体系,切实发挥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发挥好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全面提高我县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同时,合理确定城乡发展规模,引导资源配置,明确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发展愿景,明晰产业、生态、文化、空间等发展策略,统筹重点发展区域,凝聚发展合力,提升区域地位。
我县目前已将村庄规划实施评估及村庄布点规划作为专题研究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保障村庄规划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在规划中确保做到合理规划农村建设用地需求,支持农村因地制宜强化国土空间利用效能,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的强有力执行,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农房和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建设。
二、推行村庄分类,合理优化布局,积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我县在前期开展村庄现状摸底调查时,充分结合八个乡镇各自的村庄资源禀赋和地方文化等先决条件,因地制宜划定村庄类型,依照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等,合理布局,顺利完成我县行政村的村庄分类工作,分类的结果通过村民同意并公示后,定为40个集聚提升类村庄、8个城郊融合类村庄、26个特色保护类村庄以及4个尚不明确类型的村庄。该78个行政村中,其中7个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因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后不单独进行编制村庄规划,我县仅需编制71个村庄规划。2017年全县各乡镇共完成21个村庄规划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2018年各乡镇启动剩余50个村庄规划编制招标工作,目前中标企业已编制完成评审稿,但因机构改革、最新村庄规划编制标准未出台等原因搁置至今。我局已将对村庄规划的评估工作已放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招标工作中,待评估报告出来后,我局将积极与各乡镇政府对接村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待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程序完成报批手续。我县在组织村庄规划编制中以已编制的村庄布点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已有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县域村庄布局,最大限度使闲置土地集中化,便于今后闲置土地得到合理使用。
三、加强土地管理,坚决遏制农村违规建房行为
为加大对我县土地利用的管控力度,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建立规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我县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时对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我县在2017年和2020年两次启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引导项目在规划许可内落地,同时对上积极争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规划的调整完善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争取有力的保障了一些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农民建房用地需求,确保项目和农民建房依法用地。二是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我局结合每年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的监管,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农村违规建房行为,2009年至今已连续11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三是加大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介及发放知识手册等方式广泛向农村村民宣传解读《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群众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意识和自觉性。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已经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为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规定,能更为有效的规范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下一步我县还将结合目前开展的仙寓镇大山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农房建设的规划管控、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和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等工作,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各项工作。
四、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发展现代农业
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商业、农业、工业、水利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特色旅游消费热点。依托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环境、资源、旅游特色,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着力推进以横渡石桥步千亩水果采摘园、秋浦休闲农庄、青峰雨生态观光园为代表的休闲农业园;以莲花山和新中、红桃、尧田为代表的茶叶观光园;以大山富硒第一村、屏风里慢生活庄园为代表的休闲养生园区;以仙寓镇大山村、矶滩乡洪墩村、杨坑村、大演乡新农村为代表的休闲农家乐集群发展。以打造“富硒”品牌为切入点,大力开发富硒农产品,延伸富硒农产品产业链,打造富硒养生休闲目的地。加大休闲农业招商力度,开发休闲山庄、休闲度假村等形式的休闲度假目的地。做足做好农业“接二连三”新文章,推动农业与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按照“突出特色、农旅互动、以旅促农”的思路,以旅游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的特色拓展旅游市场,努力实现“农田变景点、乡村变景区”。一是园区围绕旅游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根据全域旅游的整体布局,破除传统观念,突出地域特色,体现农村风味,找准主导产业,挖掘农耕文化,把旅游元素融入到园区建设中,精心打造主题园区,做到一园一主题、一园一特色、一园一精品,避免千篇一律,真正把农村建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二是产业围绕旅游转。紧紧围绕全域旅游调整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开发农业观赏功能,打造集休闲、观光、体验、度假于一体的产业基地,凸显“春有鲜花迎客、秋有瓜果飘香”的新农村魅力。三是产品围绕游客变。要根据游客的需求,研发加工具有地域标志的优势特色产品,特别是绿色、有机、富硒农产品,包装特色菜、特色果、特色花、特色小吃,让游客提着钱包来、带着产品归。深入挖掘农村历史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传统工艺制作、农业文化主题公园、农耕题材纪念品等农旅融合新产品,增强游客的互动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提升旅游吸引力。
五、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经营,鼓励农民采取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融资平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吸纳、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机制,完善“农民+土地+资本+技术+管理+规模”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企业及城市资金投入农村,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2019年我县土地流转面积2.47万亩,流转率36%以上(其中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1.8万亩)。
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着眼于利用农业多种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鼓励发展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多层次、大幅度提高附加值。积极发展家庭工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对农村闲置土地综合利用管理所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工作。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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