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9221977/202009-00089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文字解读】《石台县“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方案》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池州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石台县“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9”,即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的9个专项实施方案;“N”,即根据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在特种设备等8个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增加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实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控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17个专项整治方案,分别是: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五、消防安全整治。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七、城乡公交运输安全整治。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十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
十二、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安全整治。
十三、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
十四、水利行业安全整治。
十五、文化旅游安全整治。
十六、校园安全整治。
十七、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
五、创新举措
县安委会成立石台县“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方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7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2020年8月至12月完成排查整治,2021年进行集中攻坚,2022年再巩固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各乡镇、各景区管理中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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