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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MB19221977/202009-00098 组配分类: 法规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阅读次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0-09-1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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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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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916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王玉普

2019927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

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

二、废止《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

三、废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四、废止《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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