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61P/202106-00050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石台县民政局民生工程宣传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石民〔2021〕 55 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民政所,各股室:
现将《2021年石台县民政局民生工程宣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
2021年石台县民政局民生工程宣传计划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监督民政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今年民政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市、县民生工程宣传计划,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宣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有效营造社会信任、群众主动参与民政民生工程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宣传重点和内容
准确解读惠民政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6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宣传等全过程。
1.实施民政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
2.6项民政民生工程的具体内容和相应政策;
3.6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4.6项民政民生工程资金筹措、落实、使用情况;
5.6项民政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6.“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应用;
7.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8.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10.民政民生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情况。
三、宣传安排
1.借助媒体宣传。在政府网、民生工程网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民政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报道民政民生工程开展情况。
2.标语牌宣传。(1)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补助类项目在镇、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宣传申报程序、发放或补助等政策规定。(2)特困供养机构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要广泛运用“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在施工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载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认真抓好已建成工程类项目“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的应用,扩大民生工程品牌效应。
3.开展入户宣传。开展民政民生工程宣传进村(居)活动,抓住每次入户调查的机会,发放民生工程宣传册,宣传民政民生工程政策。
4.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每季度至少要向县民政局报送2篇民政民生工程信息。相关股室要按每个项目每1项民生工程需完成省民生工程网站每年采用1篇,市民生工程网每季度采用1篇的信息工作任务报送。报送信息联系人:杨琴,联系电话:13962900077。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乡镇、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民政民生工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及时协调宣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坚持实效,不断创新。各乡镇、各相关股室尽可能地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民政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和典型报道。要精心设计宣传计划,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自主策划和组织一些有新意、有自身特点的配合性宣传,丰富报道内容,使民政民生工程的宣传生动活泼,深入人心。各乡镇、各相关股室要确定专门人员,保持相互联系,加强信息沟通,积极筹备和参与有关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对民政民生工程开展的措施、对策及程序等有价值的信息要及时报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的力度,真正做到提高民政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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