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9221977/202111-00029 | 组配分类: | 决策落实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石台县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石应急〔2021〕4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石台县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石台县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石台县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统筹推进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全国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矿安〔2021〕158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437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池州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1〕28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政策法规、责任落实、灾害治理”等宣讲,推动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于即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统筹解决工学矛盾,积极参与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
(一)学习省级四个专题宣讲。11月份每周五上午9:30,省应急管理厅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政策法规、责任落实、灾害治理”四个专题宣讲。各非煤矿山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当周周五参会名单报至县应急局邮箱,每次专题宣讲后,请及时将宣讲内容传达至企业内所有员工,做好领学导学工作。
(二)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县应急管理局将在12月份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谈心对话活动,重点对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和分析,谈清安全监管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规定入脑入心。
(三)撰写心得体会。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关键人”要总结宣讲学习活动所得,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及将宣教内容运用到实际管理中的典型事例,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教活动,做到“关键人”应来尽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宣讲教育活动的认识,及时调整企业“关键人”工作时间安排,积极参与4期专题宣讲。要推动宣讲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参加活动不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企业“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加大对该矿山企业执法检查力度。
(二)做好自选动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动态。各矿山企业要按照活动要求,企业“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积极参加宣讲教育活动的同时,统筹谋划开展矿山宣讲教育活动。各矿山企业每月底前将好的活动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有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材料,及时整理发送至县应急局电子邮箱。12月15日前各矿山企业“关键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报送学习宣讲教育心得体会文章各1篇(每矿不少于2篇)至县应急局电子邮箱。
联系人:丁明杰 邮箱:stxyjglj@163.com
矿山宣讲活动参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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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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