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D906001 /202112-00020 | 组配分类: | 法治宣传教育 |
| 发布机构: | 矶滩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名称: | 法律小知识:超市饮料喝完再付款是否构成盗窃罪?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某短视频平台有这样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超市购物时,因为孩子口渴难耐,于是,母亲便随手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先打开给孩子喝了几口。在她看来,这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儿。然而,却在结账时与超市老板产生了纠纷。
当时,这位母亲拿着打开的饮料瓶到柜台扫码,但超市老板却拒绝结账。他认为,在没有付款结账的情况下,提前喝了饮料属于盗窃,并要求她10倍赔偿。但这位母亲却认为孩子口渴一时忍不住才提前喝了饮料,事后也一定会按原价付钱,为什么就属于盗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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