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822MB19221977/202112-00067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20:20
【字体大小:

为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度。

办理建议和提案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办理进度、合格率、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等进行严格考核,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督办检查制度。

局办公室对办理工作负有催办、督促等职责,及时掌握各承办科室的办理工作情况。

三、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

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交流、现场办理,征求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四、征询反馈制度。

在寄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时,应附送《征询意见表》,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不符合办理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意见的,应同其见面商议(即“面商”),重新办理和答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