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61P/202207-00011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 文号: | 石民〔2022〕75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2022〕103号)、《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批复》(石政秘〔2022〕88号)精神,我县2022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08元/月/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791元/月/人。
新标准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石台县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主题词:调整 2022年低保、特困供养标准 通知
抄 送: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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