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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377/201512-00020 组配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石台县、青阳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文号: 池政秘[2015]23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12-31
生效日期: 2015-12-31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石台县、青阳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3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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