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5368001/202211-00012 | 组配分类: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名称: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11-03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
生效日期: | 2022-11-03 | 废止日期: | 2027-11-03 |
一、项目名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办事指南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三、受理条件:必须符合文物保护的方针和原则,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坏或对其环境造成破坏。制定文物保护的措施和方案。
四、受理材料:1.申请书;2.设计方案。
五、办理地点: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石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66-6020374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到省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厅窗口(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予以受理;
3.通过初审的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转交给审核人员进行详细审核;
4.审核通过后,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分管领导进行决定;
5.通过决定的,由出口工作人员根据决定结果对事项进行公示;
6.通知申请人领取(或寄送)办理结果,申请材料和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归档。
八、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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