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207-00064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一次会议提案第1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张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土地文章”、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对县域乡村振兴发展的关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抓好产业振兴这个牛鼻子,就必须在做好“土地文章”上下功夫。我局将立足本县实情,积极把握土地政策,为我县乡村振兴发展建言献策。
一、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十三五时期,我县未能准确把握上级对贫困县的土地利好政策,仅实施了石台县2019年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结余指标112.515亩,交易价款3600.48万元,与金寨、岳西、潜山等贫困县相比差距较大。十四五,国家为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对贫困县延续了十三五时期的土地政策。为此,我县将结合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狠抓土地政策机遇,对村庄内废弃的建设用地、易地扶贫搬迁拆除的宅基地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项目实施后即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我县将对退耕还林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对符合要求的图斑纳入到土地复垦范围,并对一些立地条件较好的未利用地进行开发,为我 县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
二、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我们将对农村建设用地和村庄空闲地以及农村闲置宅基地情况进行摸排,针对有关政策和市场需求分类处置,并纳入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中。同时,我县也已部署开展我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待上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县将依据村庄规划,积极做好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落地,发挥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各项工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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