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822779057288D/202204-0010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党组成员—朱振德主任政策解读】《石台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党组成员—朱振德主任政策解读】《石台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27 09:24
【字体大小:

      2022年4月27日县住建局联合县财政局印发了《石台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住建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20﹞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64号)及省民生工程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解决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做到能改尽改,成熟一片改造一片,改造一片提升一片。

       三、工作目标

      《石台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总体目标是改造全县城镇老旧小区3个,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共涉及住户200户。

       四、主要任务


      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县逐步实施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五、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内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对于条件成熟的小区鼓励在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六、保障措施

      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强化工作责任,合力组织实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乡镇实施、社区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群众、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及时研判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拆违行政机关应重视拆违执法队伍建设,并制定相关办法,明确拆违范围及执法要求。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补助,用于支持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