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779057288D/202404-00127 | 组配分类: | 舆情回应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主动回应】关于对《马村片区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舆情回应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问:此方案出台依据是什么?
答:为有序推进石台县马村片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其它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此次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答:马村片区(东至马鞍山,南至黎明东路,西至石台中学,北至马鞍路)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物设施。涉及被征收户37户,征收房屋面积约12000平方米(详见规划红线图)。
问:征收安置户是如何确定的?
答: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经界定并确权的成幢住宅作为征收安置户确立依据。
问:是否还有其它的奖励和补助?
答:有的。包括签约奖励、搬迁奖励、临时过渡安置费(住宅房)、搬迁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费这五种,具体细则可以查看马村片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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