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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县物价局核定的5元/㎡/月标准收取。
租金缴纳方式: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等方式进行房租支付。
公租房房租缴纳时限:公租房合同到期前半年内开始缴纳租金。
受理机构:石台县保障办。
咨询电话:6023749
监督电话:602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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