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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305-00036 组配分类: 水旱灾害防御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水利局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石台县气象局 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石台县水利局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石台县气象局 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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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2023年5月4日20时至5月5日20时,石台县全境可能发生山洪灾害(Ⅳ级,蓝色预警)。

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突出做好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等巡查防守,加强工程统筹调度,视情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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