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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301-00031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河长制2022年度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石台县河长制2022年度工作总结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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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池河长办函[2022]16号),现将我县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市河长办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全面实施河长制作为创新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重点全力推进,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坚持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一是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154河长体系,根据县级河长工作变动和乡村两级换届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通过网络、公示栏等途径向社会公示,不断优化完善公示内容。二是专项行动高位推动。主动谋划河道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清河等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签发2022年县级总河长1号令,县河长办积极抓好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河道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重点工作部署有序。召开2022年河长制工作部署会,安排下阶段河长制重点工作。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总体目标,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持续推进美丽河流、幸福河流建设,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二)坚持以查促改,推进工作落实。针对突出问题,县河长办积极统筹协调,各乡镇政府、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河道碍洪排查清河等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全县河流环境显著改善。一是积极组织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县级总河长第1号令发布后,县河长办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出动170余人次,及时排查水利部交办疑似碍洪问题63个,经核实为问题的有2个,整改到位2个。二是推进高速涉河问题动态清理。针对高速建设时遗留的涉河问题,县水利局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排查督办工作,累计交办的16处涉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稳步推进清河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河库清白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对县内主要河道、堤防、水库的水面漂浮物、妨碍行洪的障碍物及河岸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排查、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共出470余人次,交办整改四乱问题52个。四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39起,组织巡河640余人次,制止私采乱挖行为59起,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起,罚没款1.52万元,维护全县河道秩序稳定。

(三)注重工作实效,提升管护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完成示范河流创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河流健康评估方案编制等工作,不断完善河湖健康档案资料,为河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夯实基础。同时,秋浦河石台段更是在今年2月份入选全国第二届“最美家乡河”,全国11条、我省仅此1条入选。二是依托工程提升水环境。在实施的查上河、张田河等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中,树牢环保生态理念,通过建设经济林、沟道治理和沿河生态防护、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效提升项目建设点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水平,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治理有机融合。三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内11家取用水工业企业、20家小水电站开展全覆盖取用水检查工作,发现取水计量、节水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1个,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及时征收水资源费25.69万元。四是持续开展小水电清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我县20座小水电站的一站一策实施方案,逐站编制生态流量调度运行方案,并于6月份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销号。五是加大对违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积极践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令来,县农业农村局共开展禁渔专项行动49次,出动执法人员391人次,制止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452起,立案10起,作出当场行政处罚49起,共计罚没1.74万元。六是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县河长常态化开展县城区河道巡查工作,督促华信公司加大县域范围内河流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交办整改环境问题15个,及时清理河流沿线生活垃圾20余吨,清除河道内的灌木杂草30处,有效提升县域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契机,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0余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1100余份。二是组织开展清白、河长制进社区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将河湖保护工作带到群众身边。三是组织开展河长制相关培训3次,培训人数100余人,有效提升河长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二、经验做法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河长履职见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会议督办(分办)、暗访、述职等8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共同签发总河长1号令、2号令,高位部署河道碍洪排查和“清河”等重点工作,县级河长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开展巡河工作,交办问题10余处,召开专题会议2次,把河长制作为有力抓手,不断推动河流治理保护向纵深发展。

二是在整治效果上下功夫,确保河流治理见成效。思路清则方向明,率先开展河道碍洪排查、“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涉河问题16,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0.5万元,排查整治河流“四乱”问题52处,清理乱倒垃圾20余吨,拆除违建100㎡,清除非法种植1100㎡,拆除围网200m,多年“四乱”顽疾得以清除,河流面貌明显改善。开展“河小青”“清白”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组织人数达200余人次,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河长制工作浓厚氛围。

三是在简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工作机制见长效。不断健全“河长制+检察”、“河长制+警长”工作机制,设立生态检察官1名,河流警长10名,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结合,持续加大涉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与黄山区、祁门县、黟县、东至县等地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纵横相连、部门联动、区域和水域相接的共商、共治、共享新格局。建全河库以外的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设立小微水体河长57名,护河员78名,河流管护基础进一步夯实。修编秋浦河等5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开展公信河等河流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河流健康档案。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履职不到位。部分镇、村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解决涉河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特别是村级河长,因为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巡河、护河流于形式,很少发现解决河道“四乱”问题。

二是河长制协调联动仍需强化。河流监管仍然存在“九龙治水”的现象,管理职能交叉、执法力量分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监管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主动履职不够,合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河湖“四乱”问题依然存在。虽然,我县持续开展各类涉河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但因部分沿河农村居民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未完全转型,河流沿线“四乱”问题,尤其是在河道内零星堆放建筑渣土、垃圾和占河种植问题屡禁不止。

四是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受机构改革和公车改革影响,目前我县河道执法工作主要由县河长办代为履职,未设置专业执法机构,专业执法人员只有3人,未配备专门执法车辆,对非法采砂等行为难以实施迅速有效打击。

(二)对策措施

一是强化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保障工作有效衔接。强化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县级河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全县河道管理保护合力。不断加大对涉河环境保护问题的执法打击力度,妥善解决因交叉管理造成的死角、死面等漏洞,着力构建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联合督查执法等系列行动,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问题系统治理,进一步推动河长履职尽责。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对河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健全完善问题+清单”“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等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履职内容、标准和监督方式,织密点对点、长对长的河长制责任网。组织河长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推动各级河长规范化巡河,切实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创新厚植优势,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坚持创新发展,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生态宜居为主线,厚植发展优势,实现河长制制度创新突破。巩固秋浦河省级示范河流成果,打造秋浦河生态廊道。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秋浦河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传承弘扬特色水文化,形成一村一河一风景的美好景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四是探索基层联合机制,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效。要大河净,先要小河清,要推动乡镇一级的沟通协作,织密织严中小河流和小微水体管护体系,特别是秋浦河上游的仙寓镇、大演乡、横渡镇等乡镇要加强源头治理,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一张网,要整合基层护河员、护林员、巡田员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现涉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早发现、早识别、早整改。

五是提升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健全爱河护河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河道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适时开展联合宣传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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