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9221977/202311-00002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石台县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自评验收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1月2-3日,县防指办成立自评验收小组,对矶滩乡、小河镇两个试点乡镇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自评验收。
自评组严格对照《安徽省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池州市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市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市级复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小河镇政府、龙山村、尧田村,矶滩乡政府、高乐村、沟汀村采取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调查问询等方式开展自评验收。
经自评验收,两个试点乡镇乡、村两级基本项、提升项全部合格,已形成自评报告并向市防指提出验收考核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