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308-00076 | 组配分类: | 预警预报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灾害预警〔2023〕10号 暴雨及强对流天气防御预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时间:2023年8月26日16时 灾害预警〔2023〕10号
预警类别 |
暴雨及强对流天气防御预警 |
概要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气象局发布《暴雨及强对流天气防御提示》,指出8月26日至29日我省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27-28日我县有一次较强降水过程,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小时雨强30-50毫米,雷雨时阵风7~8级;影响时段27日中午至28日。 |
影响范围 |
全县范围。 |
防范要求 |
1.各地及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和河道水库洪水,及时排查风险区域隐患,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和临灾预警“叫应”,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必要时果断采取“关、停、撤”措施。 2.防范雷电、大风,迅速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冰雹和雷电影响的室外物品或者设备;高空作业、水上作业采取积极的防御措施。 3.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要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和防范知识,积极引导公众密切关注天气,落实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4.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做好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 |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
县民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
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县
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报: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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