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回应关切
索引号: 11341822MB19221977/202312-00019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应急局三举措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石台县应急局三举措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10:47
【字体大小: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县应急局及时印发换(发)证通知,邀请培训机构对全县拟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并由市局派员监考,确保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知识水平过关。

二是严格许可审批程序。拟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考试合格后,由经营户先申请,县应急局会同属地乡镇政府对申请材料和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共计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346户。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县应急局检查经营零售点49家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1条,立案2起,行政处罚0.4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