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MB19221977/202312-00059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定工作结果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审,认定石台县人民医院、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石台县宏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国网石台县供电公司5家单位为石台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减救办反映。
石台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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