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21Y/202306-0011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石台县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水利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
根据市水利 《关于开展2023年池州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石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石台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石安办〔2023〕26号)要求,结合2023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6月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能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开展宣讲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引导职工规范从业行为,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认真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石安办〔2023〕26号”通知要求(见附件1),积极参加2023年石台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围绕石台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和石台县水利局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六带头”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常态化应急演练、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广泛宣传阐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聚焦“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落实,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要求、职能部门安全检查和执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情况等。
(三)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谈安全生产工作体会(方案见省厅文件的附件2)。
2.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方案见省厅文件的附件3)。
3.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为重点,组织参加应急管理公益讲座(方案见省厅文件的附件4),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省厅文件的附件5)。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省厅文件的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特别是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省厅文件的附件9)供各单位选用。
(三)强化社会监督。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发挥“12314”监督举报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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