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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考核的规定有哪些?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考核的规定有哪些?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9-2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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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这三类人员考核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3、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应按规定接受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所管辖职责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

5、如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其合格证书,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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