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779057288D/202310-00159 | 组配分类: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流程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申请条件:
我县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住房条件。在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经营性质用房)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含经营性质用房)不超过50平方米;未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单位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未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过自有住房、且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住房困难条件,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原因将原住房转让造成住房困难的除外。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户递交相关材料给所在社区,经过社区审核公示;
第二步:各自社区将审核的材料递交仁里镇,由仁里镇审核公示;
第三步:仁里镇将审核通过的材料递交住房保障部门,由住房保障部门联合交警、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审核申请户相关材料;
第四步:住房保障部门联合仁里镇上户再次核查相关情况;
第五步:对符合申请户再次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摇号选房。
(附: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石台县保障办 受理地点:石台县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类窗口)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户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租房合同、户口本、低收入证明(低保证)等。
四、咨询电话:6023749 监督电话:602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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