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索引号: 11341822766862771N/202405-0000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行政执法局扎实开展储藏室(车库)专项整治行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县行政执法局扎实开展储藏室(车库)专项整治行动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5:55
【字体大小:

      通过私拉乱接水电、燃气,擅自改变住宅小区储藏室(车库)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经营及其他违规行为,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和治安管理,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2023底以来,县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坚守安全底线,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使用用途”为目标,扎实开展储藏室(车库)专项整治行动,为居民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

      聚力谋划,安排部署到位。一是开展动员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储藏室(车库)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重点工作内容。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执法大队长担任副组长,相关中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时设置两个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与推进。

 

     聚力摸排,核实排查到位。结合属地政府前期初步摸排结果,组织人员进入香溢学府和二中安置房两个包保住宅小区,对小区内储藏室(车库)进行“地毯式”逐一核实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全面摸清两个住宅小区储藏室(车库)使用情况。共发现有112户储藏室(车库)存在违法出租违规使用情况。

 

      聚力宣传,教育引导到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专班成员分别走进两个住宅小区,采用逐户上门宣传方式,向储藏室(车库)户主和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详细解释违法出租违规使用储藏室(车库)的严重危害,赢得户主和租户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积极主动停止违法出租违规使用储藏室(车库)行为。

      聚力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针对部分未搬离整改的租户,秉持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的为民办事宗旨,与租户进一步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租户实际困难和诉求,积极做通户主工作,主动帮忙联系符合要求的出租房源,出动执法车辆,安排人员帮助租户将所有物品安全搬运至指定出租房屋。

      截止到4月29日,共有111户违法出租违规使用储藏室(车库)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引导剩余1户租户搬离储藏室,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开展违法出租违规使用储藏室(车库)“回头看”,巩固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止出现反弹,打造安全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