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21Y/202405-00015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同意安徽澳洋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安徽澳洋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变更取水许可证相关信息的申请》等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经审核你公司上报的申请材料,作出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徽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权人名称变更为安徽澳洋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法人由王超正(身份证号码:3408**********5810)变更为袁益兵(身份证号码:3205**********9114)。取水许可证上其他所载事项均不变更。
二、你公司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并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计量数值准确、可靠。
三、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四、本项目取水应服从石台县水利局的管理和调度。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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