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61P/202401-00114 | 组配分类: |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发生山体滑坡,多人被掩埋。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1月21日,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及全县安全防范工作调度会议召开,要求加强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月28日。
二、督导检查人员和方式
此次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分5个工作组,分片包保,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具体分组方案见附件,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及督导方式由各组自行确定。
三、督导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是否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障碍物(防盗窗),是否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作为功能用房,是否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管理,确保运行正常,是否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工作人员是否掌握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存在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违规使用燃气、不安全使用取暖设备、不安全使用明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常见多发隐患,是否严格落实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否按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做好督导记录工作,在督导结束后将隐患排查表报社会福慈股汇总。
2.各督导组反馈问题,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指导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并于1月29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附整改清单、整改照片)报社会福慈股。
联系人:胡丽娟,电话:6020270
附件:1.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分组
2.石台县养老机构隐患排查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
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仁里镇
组 长:毕峰 党组书记
成 员:唐成城 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组:检查矶滩乡
组 长:陈桂萍 局长
成 员:葛先童 工作人员
第三组:检查仙寓镇、大演乡
组 长:张祖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晓勇 社会救助股负责人
第四组:检查丁香镇、小河镇
组 长:刘 丹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 琴 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
第五组:检查横渡镇、七都镇
组 长:陈芳美 党组成员
成 员:胡丽娟 社会福慈股负责人
附件2 | |||||||
石台县养老机构隐患排查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发现隐患 | 机构负责人(签字) | 督导责任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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