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779057288D/202406-00068 | 组配分类: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
生效日期: | 2024-06-25 | 废止日期: |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已成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头号风险源。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底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高处作业监管效能,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减少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根据《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和《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建质函〔2020〕495号)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一)实体防护方面。
1.临边(包括作业面临边、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采光井等部位)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
2.各类操作平台周边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
3.洞口(包括电梯井口、预留洞口等)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
4.脚手架是否按要求超出作业面,顶层顶步搭设时是否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脚手架内立杆与架体间距过大部位是否采取封闭防护措施。
5.钢结构厂房、屋面等悬空作业是否采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吊篮是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安全绳。
7.斜拉式悬挑卸料平台钢丝绳质量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8.攀登作业使用的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人员行为方面
1.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
2.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
3.高处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企业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是否将涉及高处作业的专业工程进行了违法发包;是否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经费。
2.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是否组织了对高处作业防护设施进行全面验收和专项检查;是否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3.监理单位:是否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情况作为每天监理巡视的必检事项,发现存在高坠事故隐患的,是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行业监管方面。
1.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附件1)要求,紧盯是否挂安全网施工、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施工、是否充分安全教育施工等薄弱环节,指导项目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部门在深入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活动中,把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情况作为必查事项,发现存在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对屡纠屡犯、隐患严重的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严格执法处罚。
三、整治安排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按企业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 15日,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处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高处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专项检查阶段:7月 16 日至 9月 30 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成立检查组,对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隐患排查不彻底的,隐患整改行动不积极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 1 日至 12月 20 日,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系统总结整治经验,改进完善整治方案,形成一套高效可行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经验。
四、整治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态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掌握行业规范、标准、规程,采用印发图册、图集、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引导项目落实高处作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强化对高处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全方位辨识高处作业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各方责任主体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确保整改闭合、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项目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多频次教育、反复教育,不断强化工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督促企业以案为戒,以真实事故案例为典型,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要及时总结推广成熟适用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强化专项排查整治效果。
(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我局将严厉打击高处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过程管理责任;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我局将适时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督查暗访,对于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流于形式、开展不力的项目将严肃处理。
请各项目每月25日前,报送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
附件:1、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
2、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2024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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