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21Y/202403-0004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印发《石台县水利局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招投标领域)》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股室、各乡镇水利站:
为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研究,制定《石台县水利局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招投标领域)》,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5日
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方案(招投标领域)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履约监管工作,维护我县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履约,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制定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整改方案。
一、工作任务
1. 示范文本应用情况。各股室要全面排查省水利厅印发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应用情况,同时加强示范文本宣贯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实行招投标示范文本全覆盖。
2.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各股室要全量检查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检查是否存在“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支持保函等相关要求,此外,对市场主体提交明确证据提出投诉、举报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核查。
3. 标后履约监督情况。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合同履约评价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若发现合同履约不到位、广域网考勤出勤率低、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发包过程中涉嫌转包、违规分包等情况,立即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单位,将查处结果纳入合同履行和企业信用评价中。此外,各股室要严格落实开工备案制度,项目法人行文将开工备案表及备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水利局,项目备查材料实行清单化归档,做到一项目一资料,存档备查。同时,项目法人负责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填报工作,县内所有在建和新建项目做到应录尽录,用好标后履约信息化监管手段,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和广域网考勤制度,做好在家水利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工作。
二、工作安排
各科室要立即对本股室内的水利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全面排查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中的各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切实增强市场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量投入,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 扎实开展自查。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真查真改,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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