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403-00165 | 组配分类: | 预警预报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灾害预警〔2024〕5号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时间:2024年3月29日10时 灾害预警〔2024〕5号
预警类别 |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
概要 |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29日起我县天气转晴,气温逐步升高,最高温度达29℃,现已进入清明祭祀用火高峰期,森林火灾风险增加,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高火险级别,防火压力大,经会商,现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
预警期限 |
2024年3月29日-4月1日 |
影响范围 |
全县范围。 |
响应措施 |
各地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要依据石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立即全面落实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密切关注火险形势变化,加强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加强宣传、加密发布预警信息,林业、应急、宣传、教体、文旅、融媒体中心等森防指成员做好预警信息发送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巡查巡护,落实护林员全员上岗,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巡查管控,重点地段落实定点责任看护; 3.加强火源管控,严禁野外用火,加大处罚力度,重点关注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和旅游用火行为; 4.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每日火情“零报告”和“报扑同步”制度规定,及时规范报送信息; 5.加强应急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备战状态,备齐各类应急物资,机具加满油、灌满水、充满电;各点位消防水桶注满水,重点区域备好灭火应急水源,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 6.加强安全扑火工作,安全、科学、有效组织扑火行动,全程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小火伤人亡人,守牢安全底线,确保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安全 |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及驻石各单位
报;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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