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407-00051 | 组配分类: | 现场检查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石台县开展移动源尾气联合执法监管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移动源尾气执法监管工作,加强执法联动,依法打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和机动车环检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落实“I/M”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
联合执法监管采取组建工作专班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查路检、用车大户入户检查、疑似超标车辆尾气检查,定期联合开展重点超标车辆尾气抽查。截至目前,累计抽查的68辆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均合格、16台非道机械尾气检测中有1台不合格。对不合格车辆要求车主立即停止该非道机械的作业,并限期完成维修和复检。
联合执法期间,执法人员还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移动源尾气超标排放的危害,帮助企业了解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督促企业和车主做好机械和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机械和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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