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53W/202406-00033 | 组配分类: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石台县:执法治“利剑” 护“两山”之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两山”理念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石台县紧紧抓住法治这个“牛鼻子”,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水有人治、河有人巡、山有人管、绿有人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全民守法,营造生态“风景线”。积极推进生态立县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建成全省首个生态检察展示馆,开展“沉浸式”生态普法,已接待3000余人参观,获评“池州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石台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开展法治宣传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学生在白鹭湾法治公园开展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执法,坚守生态“生命线”。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1家,办结环境违法案件5起,罚款金额23.9万元,推动签订3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积极开展渔政“亮剑”行动,开展渔政执法68次,制止非法捕捞127起,立案2起,现场放生河鲜鱼等渔获物30余公斤;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起。严打涉林违法犯罪,办结林业案件26起,行政处罚24人次,罚款68.8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起。扎实推进河流管护,清理河流生活垃圾22吨,清理违规种植2000余㎡;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起,罚没非法所得1.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砂石100余方。
公正司法,筑牢生态“高压线”。认真落实惩治与预防并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存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率先在全市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推行生态资源环境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审判,2024年以来,收涉环境案件5件。探索引入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在惩治的同时引导修复生态环境,三年向秋浦河投放鱼苗21万余尾。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定领域,释放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效能,提起涉林、涉河公益诉讼18件,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5.6万元;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件。
石台县以法治力量严格落实生态空间保护、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固、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如今的石台,青山连绵竞秀、绿水蜿蜒流淌,每一处定格都是绿色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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