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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779057288D/202408-00034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9
生效日期: 2024-08-29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正式发文 发布时间:2024-08-2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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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局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国内多起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基础,坚决整治违规动火作业、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住宅小区消防隐患、封堵逃生通道等突出问题,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石台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石台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至 2024年底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消防制度机制建立。各监管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巡查,建立工作台账,消除火灾隐患。企业主体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排查治理消防隐患,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二)建筑工地消防管控。是否突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聚焦彩钢板、消防设施、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和日常用火用电取暖、烧水、烧饭、抽烟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房,是否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更换;对于违规用火动焊,施工现场和办公、宿舍区域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是否按程序报批和责令限期清理等,聚焦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是否规范。是否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防火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标准,特别是高层建筑保温材料。

(三)物业小区消防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聚焦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封闭堵塞、消防设施不全、逃生通道被广告牌、铁栅栏封闭等问题隐患。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防火分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设置障碍物等排查整治。无水小区消防措施是否可靠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农村房屋、自建房、城中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参照上述内容实施。

(四)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是否聚焦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器具等六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是否发现违规混用燃气和醇基燃料以及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管阀等燃气器 具,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治到位。是否加强对瓶装液化气市场的管理,无证经营、私自充装问题整治是否有效。

(五)市政设施消防问题。是否组织对城镇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市政道路消火栓的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管网巡查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或者接到市政消火栓损坏报告的,应当及时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

(六)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是否落实市安委办市消委办《关于印发池州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与消防救援部门共享高层建筑审核、验收相关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 31 日前)

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9月 1 日至 10月 31 日)

1、企业主体自查。企业主体要聚焦消防隐患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消防问题隐患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坚持“真整改问题、整改真问题”,坚持火灾隐患动态清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消防常识培训、火灾应急演练,提升火灾扑救和逃生能力。

2、监管部门排查。各监管部门针对火灾防控任务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定期组织会商,开展联合检查,逐类项目、逐小区、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对存有突出风险的企业要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3、重点时段严查。在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严查。主要围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台账建立、违法查处等环节,查阅台账、座谈交流、实地查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 11 月 1 日至 12月底)

各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及时总结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隐患整治行动,切实推动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例、以案为戒,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切实加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联动,精准执法。各监管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强化联动,全面开展执法,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以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作风、最严的处罚开展精准执法,真正起到执法效果。采取工作提示函、约谈企业负责人、固定证据立案处罚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

(三)精准发力,确保成效。我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暗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专项排查整治期间,请各监管部门于每月18日前将整治攻坚行动推进情况和整治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报送至建筑管理站,整治攻坚行动结束后7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统计表

                        

 

 

2024年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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