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教师职称评审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64C/202408-00124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26 17:03
【字体大小:

各学校、县示范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池教体人〔2024〕25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全县普通中小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

申报条件:中小学教师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3个评审细则的通知》(池教体人〔202123)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池教体人〔202124)规定执行。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人社、教育部门核定申报岗位数

202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实行县级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根据全县控编控岗工作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师资以及实际聘任情况,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共核定2024年中级职称申报岗位24名,高级职称申报岗位10名。

(二)组织申报推荐

各单位要向教师传达省、市有关评审工作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内容,公布经人社和教育部门核准的申报岗位数,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

1.申报推荐程序

城区学校、单列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推荐程序。城区学校和单列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由本单位负责推荐。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修订职称竞聘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审核后实施(2024年因职称评审工作提前,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沿用原职称竞聘方案)。相关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石台县中小学教师晋升申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教体〔202152号)和本单位竞聘方案规定,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等额推荐。申报材料经教体局审核后,按程序和要求申报;

乡村非单列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推荐程序。乡村非单列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由县教体局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并负责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推荐工作由县教体局聘请专家开展,并实行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专家推荐结果经工委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和要求申报;

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申报职称推荐程序。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申报职称不受申报岗位数限制,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材料经学校初审,县教体局成立由人事、教研、纪检组组成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和要求申报;

中小学校长申报职称推荐程序。中小学校长申报职称参照乡村非单列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推荐程序执行。中小学校长可以选择以校长或普通教师身份申报,不允许重复申报。

2.申报材料审核内容

城区学校、单列学校和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校内外公开课材料、业绩材料和教科研材料等;

乡村非单列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申报职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量化考核细则材料、备课笔记、听课记录和校内外公开课材料等。

3.单位审核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人所提供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认真审核,将校内外公开课、论文发表等纳入重点审核。材料审核实行“三签字”,即校长、分管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教师申报材料报送教体局截止时间为202494日。

(二)教师网上申报方式、流程和要求按《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池教体人〔2024〕25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教师职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组织教师做好职评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教师职评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各校(园)要严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对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石台县中小学教师晋升申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教体〔202152号)规定,不得参与晋升申报的人员不予申报职称。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