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406-00074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石台县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石台县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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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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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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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石台县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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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保江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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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石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横渡镇横渡村,占地面积12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型智能化玻璃温室36675平方米(其中含育苗温室2475平方米、示范展示温室1980平方米);种植日光温室4392平方米;种植配套区3105平方米(含保鲜库1080平方米以及分拣处理间、水肥一体化设备区、锅炉房等);附属配套设施:装配式公厕、道路、排水、净水设备、强电、土地平整、绿化、围墙、大门及门房、景观小品等共计3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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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燃气锅炉(12t/h、8.4MW)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经1根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屋顶及厂区内雨水收集后排入厂区北侧沟渠,不直接进入鸿凌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吸粪车外运至横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锅炉排水、浓水以及洗筐废水经沉淀池(100m³)收集后用于绿化。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和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料由更换厂家定期更换;变质、腐败番茄以及根茎叶等废农产品、废培养基质收集后定期清运,外运用作农肥,并建立转运台账;废弃外包装收集后出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管理,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燃气锅炉站建事故应急池(60m3),应急池内收集废液作为危废处置。 (六)应建立健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七)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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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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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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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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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受理地点: |
石台县生态环境局三楼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566-3295457 |
电子邮箱: |
3052718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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