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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石台县三合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号: 石征预〔2022〕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石台县三合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1-2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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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启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石台县三合水库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台县仙寓镇竹溪村境内。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三、工作时序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结束后进行以下工作,请有关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予以配合。

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组织相关单位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4.组织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5.石台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止。

五、特别提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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