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4365/202409-00019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丁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消防安全】国庆假期安全提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庆长假期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较大。石台县消防救援局发布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国庆节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1、做好节前消防准备
各单位放假前要围绕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方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整改火灾风险隐患。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假期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隐患、险情。
2、公众聚集场所防火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在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巡查。夜间营业的场所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动火动焊要落实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监护等措施。
3、大型群众性活动防火
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足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4、生产、仓储企业防火
安排人员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人员在生产、仓储场所住宿。
5、旅游观光防火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私家车要配置车载灭火器,在景区严禁乱扔烟头。住宿时要注意观察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材的位置。
6、居家防火
做饭用火不离人,用完及时关闭燃气灶具和管道阀门,外出要做到“三清三关”。电动车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应在室外指定位置停放和充电。
7、乡镇、社区防火
各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要于节前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并宣传消防知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消防环境,共同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国庆佳节!
石台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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