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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企业、购机者:
经研究,石台县2024年常年(节假日除外)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同步实施。
省财政今年已下达我县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6万元,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万元,上年结余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11万元,共计 152.211万元。
农机生产企业要及时完善生产企业、经销商信息、机具信息并完成发货,且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购机者购机后及时携带所购置的补贴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携带所购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县农机局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各购机者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目前将继续遵循《石台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石农【2021】6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中规定的操作程序,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2024年新的实施方案出台后按新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66-5270889
地 址:老中医院旁边、农工商二楼
石台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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