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406-00135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傅冬霞)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尊敬的傅冬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各行政村开展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储备,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支持,对县域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关心。
我县正在编制各行政村村庄规划,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我局多次组织各乡镇、村委会代表进行会商,根据编制规范要求,最大限度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同时,根据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相关政策规定,指导乡镇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范围。我局也将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乡镇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彭真 电话号码: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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