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410-00114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查劲松)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查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乡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因区划调整闲置的办公用房大量荒废,得不到开发利用,针对该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充分发挥存量资产效益,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教体局、住建局等多家单位对全县79所闲置校舍进行实地走访,提出处置建议报县政府审议研究。
针对存量资产现状,我局建议由各乡镇政府通过社会化方式引入第三方公司进行资产运营管理,或由各村集体联合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出租等市场化方式盘活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效益。后续,我局督促各有关单位将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权属登记,充分利用现有的闲置房产及土地,带动乡镇及村集体经济增收,尽可能发挥国有资产最大效益。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在此,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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