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405-00114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程学英)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尊敬的程学英代表:
您提出的第74号代表建议《关于石台县农村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收悉后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分析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引导
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自媒体、公开栏等媒介开展立体的、全方位的国情国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意识,增强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我县按要求落实党政同责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责任制,建立并完善带图带位置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联合耕地保护相关部门,结合卫片执法、国土变更调查监测等工作加强耕地监管,推进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进一步研究细化部门职责边界,强化部门联合,做到无缝衔接,加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部门联合提升耕地数量和质量
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和我省要求全力推进即将出台的耕地“大占补”制度落实,即根据上级要求,整合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两项制度,大力推进补充耕地、耕地恢复、临时用地复垦等土地整治类项目增加耕地面积。二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联合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开展耕地基础设施摸底,建立农田水利项目库,多渠道整合资金,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高标准优质农田比重。
四、调动种地种粮积极性
一是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研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机制,对长期撂荒、弃耕的耕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机制,促进现有耕地的有效利用;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机制、程序,正确及时、具体地处理好流转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促进耕地资源得到有序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加大农业补贴的精准度,提高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积极性,防止撂荒、弃耕等新的“非粮化”问题产生;四是规范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对种籽、农药、化肥等重要农资生产厂家或企业严格价格控管或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农资价格上涨造成的种粮成本增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种粮大户和农户的实际利益和效益,充分调动种地种粮积极性,保持耕地长久的良好利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张旗 电话号码:18956616690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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