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408-00062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三度”工作法,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年来,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坚持“环境信访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和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健全机制,加快问题处理“速度”
依法规范环境信访工作流程,畅通信访受理渠道,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出动执法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准确定位源头,登记梳理“问题清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宣传鼓励全民参与环境监督与环境治理,注重从投诉举报中寻找环境违法线索,发现环境治理短板。
深入排查,强化跟踪落实“力度”
结合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和监测工作。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不定期进行跟踪“回头看”,形成严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2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加大宣传,拓宽环境普法“广度”
坚持执法与普法同步,通过线上+线下普法,强化对企业的法律帮扶指导,让企业充分认识到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的重要性,增强自我监管的自觉性。此外,在全县范围内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引导,倡导信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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