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501-00023 | 组配分类: | 开展环保宣传周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在春节来临之际,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新春“石台蓝”。
联合部署,共商行动。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仁里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召开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工作会,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并联合公安、住建部门成立多个巡查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巡查区域和职责分工,确保巡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宣传先行,营造氛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幸福和谐家园”。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社区、街道、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巡逻车宣传、悬挂横幅方式,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出动巡逻车20余次、各小区张贴横幅、累计发放宣传短信2万条。通过广泛宣传,使禁燃禁放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法,确保落实。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元旦、小年重要时间节点,形成三组巡查队开展夜查。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向居民宣传烟花禁放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市场规范有序。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工作,确保各项禁燃禁放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也呼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节日氛围和公共安全环境,以绿色低碳环保的方式迎接新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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