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364C/202502-00175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石台县202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石台县202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按照省、市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双减”深化、新课标落地、教育安全等核心任务,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维体系,以督导促规范,以评估提质量。
一、持续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
对标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全面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及时调整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配齐配强督导工作人员,落实督导经费等条件保障,确保正确履行职能。
二、明确重点任务,春秋两季开学开展进校(园)专项督导 。
围绕自身定位职责,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春、秋季学期进校(园)督导,以摸排观测指标为基础,继续紧盯重点观测指标,适时组织开展开学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学校基本情况、校园安全(含食品安全)、“双减”、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暴力、运动与体质、信息化、城乡一体化、师德师风、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结合本地教育高质量发展,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育并举”、教育教学质量等摸排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发展。
三、持续做好学前教育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石台县第二轮(2022—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石教督办〔2022〕13号)安排,统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保育教育质量评估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引导督促规范办园行为,持续提升保教质量。
今年是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最后一年,结合《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改革的重点,按时申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并确保高质量达标。
四、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
根据2024年6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0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完成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县教育质量监测,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向更高水平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