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2504-00036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着力化解信访矛盾,守护群众生态福祉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构建“接诉即办、专人专责、长效管控”的工作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环境信访处置能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畅通信访渠道。依托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45便民热线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以及线下设立的信访接待办公室,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
快速响应处理。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信访案件的办理时限。对于一般信访案件,在接到信访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判定与处理;复杂案件也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初步反馈。同时,按照案件的紧急和复杂程度进行分级处理,优先处理紧急且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
精准调查核实。接到信访投诉后,执法人员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及属地政府迅速开展调查工作。采用现场勘查、监测数据收集、周边居民走访等方式,全面准确地掌握信访案件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实际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坚实依据。
巩固办理成效。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告知、电话或信访平台回复等方式,及时将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并对信访群众进行回访,了解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被投诉对象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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