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505-00032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石台县民政局: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的提案”我局已收到。现将提案的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需按单独选址类型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需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我局将会同县民政局、各乡镇人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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