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1377/202508-00036 | 组配分类: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通知书(石集建拨(2025)17号)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石集建用字〔2025〕17号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688平方米拨用给大演乡新火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由大演乡新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68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和石台县大演泾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营兴办项目
拨用项目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者大演乡新火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坐落大演乡新火村,宗地面积688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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